肢體暴力是制度暴力的反作用力
討論警權問題,不論是呂大樂老師的〈警隊濫權?先搞清問題性質〉(2011年9月1日,香港經濟日報)和陳雲老師的〈警察總長自白書〉(2011年9月4日,明報),彷彿都問及一個核心問題:大家都好像沒有打大鱷。
呂老師說:需要明白警察是一支負責執行的部隊。警隊沒有獨立意志,不隨意按其利益或價值判斷而進行執法工作,是一件好事。他們聽命於政府,執行指令或要求,是制度化所帶來的好處。如果我們對他們的表現有意見或批評,應先搞清楚問題的性質(是濫權?是越權?)和根源(是他們按有關方面的要求去執行任務?還是他們將某一種想法強加諸特區政府身上)。陳老師說:魚鷹食魚,麻鷹食蛇,貓頭鷹都有新鮮老鼠食,禿鷹食乜呀?食死屍咋……幫D達官貴人做埋晒Ddirty jobs,現場做cleaner,之後「唔該」都無句,仲要推我上立法會解釋,前後左右潛晒水,我押尾陣,變左打頭陣……
網民發起遊行,面書一片捉鷹之聲。要禿鷹下台,合理。因為他身為警務處處長,沒有要警隊保障香港人示威、遊行的權利,反之令警隊為政治服務(如網民發起「反鷹抗暴」遊行時,就封上三條行車線,而工聯會的遊行就只封兩條。「反」時就數算遊行人數,而且一定跟主辦單位公佈的數字打個八折,「工」的遊行就沒有計算數字)。(有意無意)損害新聞自由,在立法會作供時明顯說謊。打鷹之餘,大家都不叫李少光,唐英年或曾蔭權解釋,原因何在?是打曾蔭權不夠「型」了?抑或有些人都不敢叫他下台囉。打狗睇主人嘛!在香港,那個政客敢把他們的髒話瞄準曾蔭權的「大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執政黨?
情形,就像幾個公務員協會,出動聲明遣責衝撞替補機制論壇的示威者。他們在聲明中說:部份人肆意衝擊值勤的公務員和侮辱制訂政策的官員,凡事政治化,只懂叫囂口號,極盡不文明的嘴臉,事後還惡意批評,歪曲事實,這些行為勢必禍延香港長遠民主發展及繁榮安定,亦會影響下一代的價值觀。公務員希望得到市民的支持和尊重,認為「有容乃大」才是民主精神的真諦。
示威者使用暴力及羞辱行徑,對前線工作人員一定不好受。但為什麼他們會這樣做?那誰把公務員隊伍,一隊理應是中立的公務員隊伍,變成政治工具?那誰把警察變成捉拿示威者的工具?不,在麗港城的根本不是示威者,他只是穿了六四T恤而已。我以為,在天安門廣場穿「平反六四」的T恤會被拉是常識。那誰把麗港城瞬間變成天安門廣場?肢體暴力在鏡頭前可見而實在,制度暴力無形但非常實在。大律師公會多次提出替補機制的荒謬之處,政府以為數夠票就可以通過。工程師均說高鐵的走線設計,為服務政治多於他們的專業取決。各學者均說政府各式各樣的「諮詢」機制越趨指向性,失去諮詢的真正意義。無視專業,以為這就是行政主導,強勢管治,是因為我們的特首沒有大學畢業,他不知道專業和學術的重要性或遊戲規則吧?
也許問題的核心,是香港人,人人都有「打份工」心態。示威者以肢體衝突或動輒炒蝦拆蟹的語法對付前線工作人員,他們以為自己在打倒極權者的爪牙,極權者倒會笑著看著另一些市民(如一些警察的家屬,公務員的家屬。例子可在著名的親子討論區某家長認為港大中大都危險,想自己孩子考警察不如叫他讀毅進的帖子)會同情「前線」的人員。什麼「都是打份工,為什麼要搞到人」的論調不乏網路。香港的「前線工作人員」常常引以為傲的核心價值,是盡忠職守,像沙士時緊守崗位的醫護人員。他們不會質疑上級的決定,叫他們做事的人,不會錯,沒有錯。即使上級有錯,即使質疑,只要最後不用自己負責,不用付出太多的成本,他們都不會對抗。香港警察不像溫州動車事件堅持搜救然後救出小伊伊的公安哥哥,會違抗上級指令。
越來越多人相信,質疑制度已沒有用,以暴易暴,才會搞出「社會運動」來。
掌權一方,就以煽動性的語言及民粹的手法,指陳示威者的「犯法」之處,同時向公眾販賣「打份工畀D賤格示威者搞真係好慘」的形象。民主運動都是爭取大眾的支持嗎?庸眾的支持,是不是支持?那要不要他們的支持?抑或,爭取者可以犬儒地說那些「支持警察/公務員」的人,是警狗、腦入水、腦殘、甚至是十九學者。這種民主運動,就會成功?
網上流行另一個說法,有些人相信,不需要香港「所有人」都行使暴力,只要香港有兩萬人行使暴力,就可以推翻政府。世界各地的顏色革命,莫不如是。
我不知道,我把問題交給聰明的你。但我想說,直至今天,我私下也不會用粗口去對付對付我的人。罵髒話是對自身的輕蔑,這是我家的家教。任何母親,都不會希望聽到孩子罵髒話。我在學院工作,我暫時仍相信知識,相信道理。但當有一天,大學當局進一步削減社會科學院及文學院的開支,令我們這些少數「有出路」的大學研究生都失去工作目標,除了罵髒話,把爛命拼出去,我沒有別的方法,我不排除我會同情/支持/加入行使肢體暴力的抗爭者。
現在越來越多人跟我說,跟制度暴力抗衡,說道理是沒有用的。對付共產黨和他們的黨羽,暴力是唯一的出路。 我在中學讀物理的時候,老師教我,牛頓第三定律,當施加外力於一件物體時,物體亦必然會產生出另一種大小相等,但施力方向不同的反作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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