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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March 16, 2014

一日之計:劉進圖教過我什麼

當劉進圖的學生不是一件很難的事,考進中文大學新聞系就可以了。

讀書的時候,劉先生是「傳媒法規」課的老師。不是因為我很喜歡新聞系的課,只是課業要求我們新聞系的同學一定要上他的課就是了。

那時候,讀過什麼?在每個星期六的上午,老師談的都是什麼誹謗,什麼私隱權,什麼不雅。誹謗的兩個金鐘罩是truth 同fair comment,如果事件是真實,而且是公平評論,就不是誹謗。不雅,不一定是圖片,《明報》曾刊出過一條小百合氏一篇關於口交的專欄,文字都可以被評定為不雅。

我們同學們要10 個人一組的去做簡報,我只是記得,我要讀很多判辭。其中一個案件,好像是某報業集團對各大機構做的誹謗官司。我應該是那一年,唯一一個把劉老師要我們看的判辭都讀完的學生。其中一份判辭談及那時候還有一位記者,在某周刊做了一單關於「春蕾計劃」的新聞被告,入罪,吃了官司,然後那新聞機構被罰了很多錢。劉老師在解釋案件始末後對我們說了一句: 「其實,那記者沒做錯。那件事,是真的,不是誹謗。」

那一刻,劉先生的臉上露出一絲悔疚,好像在告訴我們,法律也有不能捍衛正義的時候。那位涉事的記者,就是現在《明報》專欄版某位說「只要當梁粉就有免死金牌」的火辣評論人。

即時評論很重要

這些片段,我印象很深。那時候傳媒法規課教我什麼?劉先生教了我們,用一個學期,很多很艱澀的英語法律用詞去教我們,寫錯嘢會好大鑊。可是,寫字的人,一天寫這麼多字,手民之誤,定必有之。得罪大傳媒、大機構,隨時隨地會丟失工作,令傳媒機構罰很多很多錢。

所以,我很早就知道,所謂言論和新聞自由,都有很多的限制。除了傳媒倫理課的梁偉賢教授教我們什麼叫基本的採訪倫理,如要表露身分,要保護資料提供者,不要捏造新聞,要基於事實報道等等,劉進圖先生也教我們,如果你拿着筆,亂揮亂舞,法律還是會控制你的所謂言論自由。所以,言論自由或是新聞自由,都是相對的。在制度之中,記者也有他們要遵守、他們應該遵守的遊戲規則。可是,出來社會做事之後,我就知道,世界沒有學院那麼簡單。我曾經在一個官方的記者會中,問及一條他們官員不會回答的問題,最後我回到我初服務的傳媒機構就被罵。那時候那個官方機構的公關,就是一位前名電視主播,他也應該有上過傳媒倫理課,他們理應知道傳媒工作者的天職是什麼。

現在我們在一個怎樣的新聞現場?

圖片來源:http://farm8.staticflickr.com/7346/12896208683_4828078d01_z.jpg

現在,我們在一個怎樣的新聞現場?網媒以為自己殺死傳統媒體,他們就會有出路。某些網媒的人就大力宣揚,在傳統媒體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已死,他們就是出路,希望,真理,答案。

但他們做新聞的方法,大半是翻炒新聞,還敢自稱curator。網媒的記者,好像也不太知道什麼叫「新聞道德」。某次,電台的同事說某網媒記者沒有表明記者身分,假扮朋友收料,向電台員工問及電台的八卦,然後出「即時評論」。寫即時評論的,都沒有informed judgement。他們即時推測,即時廣傳,即時要hit rate,即時要評論。然後,網民連同那些網媒意見領袖,就把需要時間思考,沉澱的人,打成「收編」、「搵食」、「偽君子」。

一方面,我們看見很多人譴責暴力,另一方面,卻在網上見到很多各種形式的暴力。自稱屠狗輩手無寸鐵的市民,就可以向任何人於網上破口大罵。

香港人,實在太需要「神」。為什麼他們需要名嘴?為什麼他們從來沒有聽過那些主持人做節目,只是看傳媒的報道就覺得某些人的離開就是「香港已死,良心已死」?他們需要名嘴,就正如教徒需要神一樣:他們不會解決眼前的問題,希望別人幫他們解決。他們不敢、不能、不會說應說的話,就叫人家幫他們發聲。

最後,我在劉進圖先生的課,好像是得到一個很爛的grade。而我認為很重要的所謂新聞道德或傳媒法規,在現實生活中,好像,真的,沒有太多的用處。大家要的,只是市場,只是hit rate,只是爆。


(部份原文刊於:明報 A24 觀點版,2014-03-15,修改版於此處發放)

Friday, July 29, 2011

亂打主意:新聞民工

學生入行當記者。最近終於轉工、加薪,說要請我吃飯。這些時候,我當然樂意奉陪。

他新聞系畢業,畢業後第一份工作,是那種報館辦的地區報:「真的很奇怪,人工低得可憐。但是我的主管是一種給他一點權力,他就要做到最好的那種人。區報只是為了掙錢,要無本生利,沒有靈魂的。主管的自我感覺非常良好,好像是有多幾個客人或是甚麼的,就會拿錢出來開大食會……其實我也不知道他在想甚麼。」

他工作態度良好,穩定、聰明,肯學肯做。對他這種八十後員工而言,最大的煩惱,都是錢。「以前那個女朋友的家人是做地產的,她自己也是做傳媒的。她應該知道薪水不就是那麼多。」學生淡淡然的說:「現在這工作最好的,是工作時間有彈性,我可以三時才吃lunch。去吉野家,有15元的套餐。真的!你想想,在中環可以找到15元的lunch!!是何等的快樂的一件事。」

現在,內地流行叫記者或傳媒工作者做「新聞民工」,薪水低、工時長、前途黯淡,所以才衍生了紅包文化。微博流傳很多關於記者收紅包的趣聞,比方說某明星結婚,娛樂記者為了搶紅包大打出手被拍照。每個紅包內藏五百人民幣,聽說對薪水偏低的內地娛樂軟性新聞記者,是他們四分之一個月的薪資。



香港太廉潔,沒紅包,就只剩下一整天追逐夢想的小孩,在這行頭團團轉。「這樣的生活,怎麼買得到房子?但她和她的家人整天都在說這個問題。為了這問題吵了很多次了,我是唸新聞的,怎麼樣都要試幾年,才會去想轉工吧?你也知道,在新聞這一行,24歲,畢業後幾年,大抵就是這樣子的薪水。談結婚、談買房,根本甚麼都談不上。」

最後,學生就跟女朋友分手,很快又有別個。

人窮志難長。不少政治版港聞版甚至是電視記者,只希望早日被收編入不同馬房,如當政治公關,到時候薪水才會提升。新聞民工,人工比做茶餐廳洗碗的要低。這樣的新聞行業生態,會令香港將會失去甚麼?大家很快會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