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04, 2013

漫畫教我的事 #1:一直以來,謝謝你。

一直以來,謝謝你。







是少女漫畫作家Maki Hirochi 的故事,叫《總有一天在蒂凡妮吃早餐》(いつかティファニーで朝食を,新潮社,2012年)。女主角麻里子從小到大,都很在乎早餐這件事。因為,她的母親是一個很堅持一家人要圍在飯桌上吃早餐的人。

她同居多年的男朋友創太郎決定同居的時候,他們二人之間有一個「規定」,二人在一起生活,要一起吃早餐。由於二人都是雜誌編輯,各自各有不同的生活習慣,這個二人一起定立的「規定」,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創太郎就好像忘記了。

之後,麻里子就決定搬出這個同居七年的家,獨自生活,並尋找自己愛吃的早餐。

其實在《深夜食堂》走紅之前,漫畫中早就有很多關乎吃食的故事。但在最近這陣子的作品,都把店名、商品名字寫得清清楚楚。《總》和另一套談及日本各都道府縣有什麼好吃的外賣手信的漫畫,都好像一本長一點而有故事的廣告雜誌。相比很多年前的飲食漫畫界的祖師寺澤大介那種只談料理不談店名的作法,好像有一點不同。撇除了這些廣告資訊,其實扣人心弦令人動容的對白,倒也不是太多。

像麻里子跟創太郎分手的時候,麻里子對創太郎說:「我下星期會搬走了,一直以來,謝謝你。」

在愛情這個學科上,如何分手,應是一門可以開一個大學課堂的課題。BUP (Break Up) 101究竟有什麼法門呢?為什麼要學呢?看導演崔允信人生拍過少數的商業電影,找來各方青春偶像擔綱的《愛情萬歲》中,飾演在蘭桂坊追逐情情愛愛的醫生周柏豪就曾對女角說「分手要分得好一點,要不被傷害的人就會變成喪屍,然後去傷害別的人。」朋友分手的模式,五花八門,像某朋友說他以後都不去東京,因為他說之前的男朋友跟他分手的時候,不知道是看太多台劇或是日劇,就希望自己「分手就要分得漂漂亮亮」,「留一個美好回憶給大家」,結果就好像在分手之前,一起去了五天四夜的東京熱海溫泉旅行,回來後就才上演大龍鳳戲碼。另一個學生說他本來都想跟那個男朋友鬧分手,但是由於幾個星期前已在澳門訂了某被視為無禮貌的女歌手的演唱會,於是去完那個兩天一夜的澳門,就好心分手。另一個朋友說,他選擇談分手的場景一定要小心。要浪漫,要靜,但要交通方便。有什麼時一揚手就可以找一輛的士離開現場,聽說中環碼頭是他的首選。

我不明白,也不知道,究竟分手應不應該有model answer。要如何分才叫有品,才叫適當?分手後要不要嚎啕大哭,才去證實自己曾深深愛過?分手後要如何做才可以跟前度做回朋友?如果我不希望跟我的前度做「朋友」,我是不是不夠大方得體,不夠「成人」?

某個在年廿八被洗邋遢一樣,被告知分手的朋友P說,他最討厭人家在分手的時候說一些「討喜」的話:「我不是第一次跟人交往,我也知道人要分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是在分手那一刻,甜言蜜語謊話嬉笑,也不過是想說給自己聽。如果兩個人在一起,一個想分手,另一個仍在愛,仍在愛那個,一定什麼都聽不進耳內。什麼分手後我們也是朋友,以後我仍是你最好的支持,一直以來多謝你……這些話,有什麼意義?人要走,什麼人也留不住。只是,那個人決定要走,可不可以不那麼法西斯,不要控制我如何想你?」

K唱太多,戲看不少,看著那個被分手的人,總是說自己愛了不該愛的人,令自己的心中滿是傷痕。但早知道傷心總是難免的,我也只希望自己在戀愛的時候,可以看看對方是什麼人,再提供一套「合適」他們的分手方法。如果對方是 drama queen,其實我也不介意配合一下,說些「我以後你有什麼事都會支持你」之類說出來有型好聽的說話。

但大部份時間,我的手本戲碼,是「離開,不應再打搞愛人,對不對」。




(原文刊於 Milk誌 Book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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