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23, 2011

林峰給我的教訓























































看見林峰的新聞,跟朋友在微博對話,他們說,為什麼傳媒不自重。不如我問,為什麼藝人只求別人自重,而當別的傳媒找他們的時候,就嫌人家不夠大,不夠廣?我想起這份老文章:

am730
M18,M19 | 特寫 | By 健吾 2009-05-11




藝人們,辛苦了

健吾さん,我首先想跟你講一件事。我開始寫「藝人」的話題才發覺到,日語中的「藝人」所指的對象,跟中文有所不同。原來在日語,歌手是歌手,俳優(演員)是俳優,Idol(偶像)是Idol,只有搞笑的演員才叫藝人(或者「お笑い藝人」/owarai-geinin)。日語還有「藝能人」這一句,這個應該接近中文的藝人的意思。可是,我在這裡,按照中文的意思將他們叫藝人,可是有些部分可能分不清楚,請原諒。

我在日本聽「藝人」就想起「雛壇藝人(架子藝人)」。這幾年,日本的電視娛樂節目裡「雛壇藝人」很活躍。「雛壇」本來是把日本女兒節的公仔擺上的架子。那個架子,一層到十幾層有不同的格式,每一層擺幾個公仔慶祝節日。很多日本的電視節目採用這種像「雛壇」般的架子,擺很多藝人,讓他們鬧哄哄,所以他們被喻為「雛壇藝人」。他們的工作看起來很簡單,看完節目的錄像或聽完主持人的發言後,發表自己的意見。沒有甚麼特別的「能力」都沒有問題,只要他或她說幾句被觀眾多關注的話,就滿足了電視台的要求,可以保持固定的架子位置。

可是,我覺得這個架子改變了藝人的「隱私」的概念。他們要把自己引人注目,說話的內容有點過激,自願暴露私話,甚至披露自己的隱私。有的藝人帶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來一家人上架子,講給大家知自己的家庭如何。在香港很罕見的演出,在日本卻很受歡迎。還有很離譜的例子,有個年輕女歌手透露自己跟舊男友上床時放了個屁,令我發呆。也許,有的藝人會把故事誇大甚至講大話,可是他們自願爆料,日本的狗仔隊幾乎沒有出動的機會了。「雛壇藝人」跟尊尼事務所的偶像不同,尊尼的偶像徹底隱私保密,以保持人氣,「雛壇藝人」倒公開隱私才紅。上次草弓剪剛的全裸事件發生後,「雛壇藝人」陸續暴露自己也做過跟草弓剪剛差不多的事,應該給草弓剪剛不少安慰了吧。

我相信大半觀眾是很冷漠的。雖然「雛壇藝人」很大方地爆自己的料,可是人一生中能夠爆多少料也是有限的,所以那些藝人很快就被觀眾看膩。我查過日本娛樂節目的收視率記錄,頭三位還是八十年代初播放的笑劇,分別為47.6%到38.7%。跟八十年代比較,現在娛樂多元化,取得高收視率很困難了。不過,鑑於這一點,頭十位中佔上7個席位的是1990年以前所製作的節目,有「雛壇藝人」的節目只有一個。這應該是可悲的現實。

藝人自願公開隱私也可能不會大大提高收視率。可是,好像他們還要繼續向我們說說他們的真相。前幾天,我偶爾看了一個健康節目,內容是介紹如何保持健康和延長壽命的。有男女主持,有幾位醫生,還有現場觀眾。隨後,有一個男性藝人出現,他是那天的貴賓。

他不是很出名的藝人,但是我認得他,他在過去十多年的歲月裡一直在旅遊節目裡出現,到甚麼地方吃甚麼美食。他每次吃得很痛快,很開心,這是他的賣點,所以他成為專門吃東西的藝人。 他在此節目裡應電視台的要求到醫院去接受了檢查。攝影機一直追著做身體檢查的他,直到內窺鏡檢查室。電視畫面中除了他接受檢查時的表情外,畫面居然還顯示了他的胃腸內臟。他的胃內有輕微潰瘍,大腸內有小塊腫瘤等,徹底公開了他的「內部真相」。我想像現在很多觀眾跟我一起看他的腸胃內壁如何,這是莫名其妙的感覺。最後,畫面回到電視台的會場,主持人很隆重地發表他的身體狀況如何,然後醫生要宣告他的壽命了,電子屏幕開始數幾秒,隆重地顯示52歲!

哇,現場觀眾都不由得歎息。電視台當然不錯過那一刻,畫面則顯示出42歲的他,驚訝得說不出話來。醫生勸他不要吃那麼多,改變生活方式就是可以延命的良方。當然,除了這個之外,有何妙法。託了他的口福,觀眾很深刻地了解到健康多麼寶貴。不過,誰把他弄成這樣,不是電視台嗎? 他是以吃為生的藝人,以後我看他的旅遊節目的時候,以怎樣的心情來看他好呢。

從那天我開始自問,藝人為了我們觀眾犧牲了自己,我到底得到了甚麼?

誰把他們搞爛搞臭?

佐保小姐,我記得藝人的形象問題,我好像跟你談過一次……是甚麼時候呢?甚麼時候?甚麼時候?

呀!陳冠希事件,不過是2008年1月的事,好像隔了幾多個光年。然而,新聞周期好像總是周而復始,兩年前陳冠希的照片流傳地球,之後又到倪震。之後又到女歌手在深圳當三陪,一個高考得4A考入中大、而且有一技之長的新進女歌手要「淪落」到在荃灣以20元一小時的時薪賣麵線,加上最近在日本的藏毒事件,藝人的「健康」形象這重要的課題,一次又一次又一次成為評論人口中的「話題」。

歸根究底,最核心的問題在於,媒體影響人的力量,究竟有多大?一個中學生真的會因為女歌手藏毒,承認以吸毒減壓,就會認為「吸毒沒有問題」?中學生吸毒,和藝人吸毒,當中的邏輯關係,就是青少年會崇拜偶像,而偶像的影響力都比家長和老師大(這是家長和老師常說的話),因此藝人需要對自己形象負責任,必須在香港這個泛道德社會成為百分百純潔的天使,不吃人間煙火,沒有脾氣(大多會被認為是世界仔,唔敢得罪人),不慍不火(又會被說是故作成熟),總之就不可以有半點「人性」。但青少年的性格成型,真的只是靠偶像的力量就可以做到嗎?學校的正規教育、家長的家庭教育,是不是應負一點責任呢?這些問題,之前討論過了。

如果香港人希望藝人的形象健康,代自己教仔或女,卻樂此不疲地愛看專以挖人陰私,爆藝人私生活和挑釁是非作為賣點的媒體內容,那麼藝人的形象,會健康到哪兒去?

比方說,有一位女歌手,應算是Diva中的Diva了,林憶蓮最近在香港出席一個支持植樹綠化的行山活動。她本來只需要在開頭的時候走走,給記者拍拍照,那個「宣傳活動」就可以完成。但是,她也跟參加者一起走完全程。結果出來的報道是甚麼?林憶蓮以「43歲」高齡走畢全程。另一份報紙說:「林憶蓮近年愛上行山,不過昨日她竟選擇以植樹來慶祝其43歲生辰!」竟然,應是一個帶有「出乎意料」、「意想不到」,正常人唔會咁做的意思。為甚麼,報道出來,都要「煞有介事」的認為林憶蓮是「竟然」以植樹來慶祝生日,背後會不會有潛台詞,認為林憶蓮小姐是特意選生日的一天出席宣傳活動,以「賺取」曝光?

負責藝人形象的建構,不僅是藝人和經理人,媒體和讀者都是有分共同製造的。媒體長期為讀者提供跟紅頂白,憎人富貴厭人貧的娛樂新聞,要不就是挖出是非抽出黑五類社會敗類之後人人喊打,要不就看看那人風光然後就等他們「折墮」,女歌手久休復出,不是被說高齡回朝,就說他們為撲水救老公,在股票市場損手爛腳云云。當中的報道,有幾多是跟那個藝人的「藝」有關?或是香港跟日本同樣,只是需要即用即棄的「話題製造者」,而不是真的想找一個值得崇拜和尊敬的藝人?

老實說,我不怪傳媒。有甚麼求,就有甚麼供。如果黎智英先生搞一本《Economist》中文版是有市場有讀者的,我想他一定會做。我也不會怪記者對藝人有多不好,娛樂記者月薪不過幾千,工時長工作環境惡劣,看來也近乎是厭惡性行業,你冀求他們給你甚麼?

那麼,甚麼人要負點責任?

佐保小姐,告訴你一個故事,聽說某知識分子報紙想以「XXX現象」為題,寫一份專題文章,用以是探討一位走紅的女歌手。知識分子報紙沒有娛樂版,他們跟娛樂圈幾乎是沒有關係,於是副刊的同事打電話給女歌手的唱片公司,問他們可不可以「賣」一張門票給那位記者。

那邊的負責人說:「對不起,我們沒comple(免費飛)給X報。因為你們沒有娛樂版,就算有娛樂版,都要有daily(即日)的娛樂版,我們才有comple飛。」聽完,那位記者就想:「我只是想買一張,又不是問你要,為甚麼他們可以這樣子對待記者呢?」結果,我只想到一件事,就是藝人們一方面投訴傳媒只知道挖他們的緋聞,說他們的不好,但當有一份知識分子報紙,是香港真真正正的一份知識分子報紙的記者想去看看這個歌手的時候,他們如何對待人家?就好像,一個女人,老說她的老公虐打她,強暴她,但是當有一個穿著西裝,以禮相待的男人走近,她們就突出一個冷屁股,好等人家一頭冷水?因為,有些人會覺得曝光,只需要紙面的大小,不需要質素的。只要有coverage,只要相片夠大,理你說他整容或是隆胸、三陪或是酗酒,總之隔兩天見到他,那個人就紅,就有廣告,生意就會來。

我相信,業是積出來的。Karma總有一天會到,今天的香港藝人為甚麼不值一哂?回到中心點,就是人的質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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